2016年浙江产假新规定 基础产假上可多休30天
自年初国家新出台产假规定之后,各地对于产假天数进行了调整。下面小编带来2016年浙江产假新规定,据悉,女职工产假期间在基础产假上可再多休30天,一起来好好了解一下吧。
【推荐阅读】山西省的产假是几天 2016年陕西省产假政策 更多推荐........
2016年浙江产假新规定
《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妇,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的优惠奖励。
一、浙江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增加产假30天=128天
不仅是女方,男方也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这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二、生二孩无须办准生证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敬介绍,《条例》2002年9月3日公布施行,2007年和2014年分别作出过修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后,为适应新形势,浙江有必要对《条例》进行及时修改。”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修改主要围绕在当前亟须解决的再生育条件、奖励保障等问题进行。
对比之前版本,《条例》最大的改变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除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等规定。
条例同时规定,对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专家表示,符合规定的夫妻生育两个及以内子女的,只须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婚育情况承诺书,即可去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均无需办理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