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娘说,婚纱照片欣赏与图片分享,尽在新娘说!www.xnshuo.com

快捷导航: 花海 - 校园 - 田园 - 室内 - 浪漫 - 个性 - 明星 - 韩式 - 性感 - 古装
新娘说

www.xnshuo.com

婚嫁知识百科

攻略

主页 > 婚礼筹备 > 婚姻法规 > 正文 >

再婚登记法律规定 必须严格遵守的条例

时间:2017-03-09 05:39来源: xnshuo.com 点击:

在人生中,婚姻可能不止一次,而且现在再婚率越来越高,但大多人对于再婚登记办理相关问题了解却很少,那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再婚登记法律规定吧,快来仔细阅读吧。

一、证件齐全

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有效证件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有效证明

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相关阅读: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搞清楚相关程序费用

攻略分类
热门攻略
最新图文
关于我们人才招聘广告服务商家入驻联系我们服务条款免责声明投诉意见
© 2014-2015 xnsh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娘说 版权所有 禁止非法复制 黔ICP备14006116号 投诉电话:0755-61613809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admin@xnshu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