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娘说,婚纱照片欣赏与图片分享,尽在新娘说!www.xnshuo.com

快捷导航: 花海 - 校园 - 田园 - 室内 - 浪漫 - 个性 - 明星 - 韩式 - 性感 - 古装
新娘说

www.xnshuo.com

婚嫁知识百科

攻略

主页 > 婚礼筹备 > 结婚登记 > 正文 >

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时间:2016-03-17 21:27来源: xnshuo.com 点击:

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非双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第(一)或第(三)、第(四)、第(五)种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如果当事人是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若存在胁迫问题,也被婚姻法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以上五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文章分类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关于我们人才招聘广告服务商家入驻联系我们服务条款免责声明投诉意见
© 2014-2015 xnsh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娘说 版权所有 禁止非法复制 黔ICP备14006116号 投诉电话:0755-61613809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admin@xnshu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