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产假规定多少天 晚育者增加30天
时间:2017-03-02 14:29来源: xn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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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对于女性职工来说是很重要的,对于产假国家有明文规定,但是各省份对于产假的规定各有不同。那么2016年新疆产假规定多少天呢?如果你想了解的话,本文可供大家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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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产假规定多少天
(一)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另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2016年新疆产假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另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