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有精神补偿吗 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
时间:2017-03-07 20:46来源: xn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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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果因为男方过错而离婚,往往就会对女方的心理和精神上造成一种伤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是需要赔偿的。那么女方离婚有精神补偿吗?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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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离婚有精神补偿吗
网友咨询:女人离婚时有精神补偿吗,离婚是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来让自己多分财产呢
律师解答:
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但对方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你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条件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